为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党建工作,激励先进,引导广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,省委教育工委下发了《关于评选湖南省普通高校优秀学生党员的通知》(湘教工委通〔2010〕11号)。根据文件要求,在支部大会酝酿讨论的基础上,由系党总支提出推荐对象;由学校相关部门对各系提出的推荐对象逐一进行考察,并根据考察结果提出推荐人选建议名单,经省委教育工委审定,决定授予于靓、丁杉俊美、彭鑫、郭婷、吴永哲等5名同学“湖南省普通高校优秀学生党员”光荣称号。
评选优秀学生党员,是推进高校学生党建工作创新的重要措施,也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途径。大力宣传优秀学生党员的先进事迹,有利于营造学生健康成长、积极进步的良好环境,引导学生牢固树立远大理想,不断追求更高的人生目标。
受到表彰的同学珍惜荣誉,戒骄戒躁,再接再厉,继续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,积极参加创先争优活动,在学习和工作中争取更优异的成绩。希望全院学生党员和广大的学生,以获得光荣称号的同学为榜样,坚定理想信念,发奋学习,增强本领,努力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,为加快学院发展,为祖国繁荣昌盛,做出更大的贡献。